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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)在台灣,外傭常常什麼都要做,桃園八德天主堂神父阮文雄認為,台灣應比照澳洲與加拿大,以健全的外展服務,需要多少時間勞力,就付多少薪資,也解決外勞仲介費收取過高問題。 訪問阿桃時,剛好是她逃離雇主及仲介,到桃園八德天主堂找阮文雄尋求庇護的第二天。31歲的阿桃是家裡經濟來源,第二次申請來台,在宜蘭羅東同一家養老院擔任看護工。這次是繼上次來台灣三年後,再申請來台的第9個月。 國語說得還算流利的阿桃說,「前陣子因為有衛生局去查(機構),老闆娘就懷疑是我們通報的,質問我們時,因為我回嘴,老闆娘聽了不高興,第二天就不排工作給我,通知仲介要把我送回去。」 「我當時跟老闆娘說,我們來這邊是為了要賺錢,我們不會去通報害公司」。雖然阿桃這樣說,老闆娘就是不信,懲罰不讓她上班加班,也打電話給仲介請仲介帶阿桃回去。 怕被送回去的阿桃跑去朋友家,第二天打電話給阮神父前往八德庇護,阮神父也打1955通報勞工局。 阿桃工作的老人機構有3層樓總共74床,每層樓看護工白天有2人,晚上僅1人,平均1人要照顧10至20床。阿桃的工作內容是一早餵老人吃飯、翻身拍背、更衣洗澡還有拖地板等,因為人力不足工作做不完,所以根本沒辦法休息。 像阿桃這樣為了賺錢,來台灣從事養老機構看護工的越南外勞並不多,他們離鄉背井替台人代行孝道,從早忙到晚分秒不得閒,卻總還要被雇主刁難剝削。 阿桃的工時從早上八時到晚上八時,月薪比照基本工資1萬9273元,足足12個小時卻只算2小時的加班費,阿桃說,「老闆娘說其中2個小時算休息吃飯。但吃飯時根本就沒辦法休息,必須邊吃飯邊工作。」 除了工時不明確,雇主甚至要求他們下班後,到雇主家打掃甚至漆油漆。名義上的看護工,卻什麼工作都要做,除非病重否則他們幾乎是無假可休。阿桃說,「因為我們來這裡是賺錢的,沒有很嚴重的話,也都是會忍著牙在做,否則連加班費都沒有。」 長期關注越勞在台權益的神父阮文雄說,台灣雇主與機構對待外勞應改進的地方有很多,首先理應依合約進行,「合約寫明他們是照顧老人家的看護,翻身照顧洗澡餵飯這些就夠了,其他像擦地洗衣折衣打掃這些合約以外的工作,是不合理的。」 7月1日重啟越南家庭幫傭引進,阮神父憂心指出,「像阿桃這些有勞基法保障的看護工連基本的放假全都剝奪,被如此對待,更何況是7月開放後的幫傭(不受勞基法保障),他們的工作環境是進入家庭,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外界未能所知,還能有什麼方法保障他們的基本工作權不被剝削?」 為何越勞的逃跑率特別高?阮文雄指出,因為他們來台要付大筆仲介費,受迫於龐大欠債,加上越南婦女的民族性聽話順從,教育程度又不高,皮膚又白頗有姿色,若遇到不肖仲介與雇主們,不依合約內容要求做分外工作,甚至有性騷擾或侵害發生,「他們沒有其他方法,為了不被送回只能逃跑,因為還是必須得賺錢還債。」 官方聲稱降低仲介費,減輕越勞壓力?阮文雄直言,「降低收取的仲介費僅是形式上罷了,這是政治問題,也是勞動部根本沒辦法解決的問題。」 「政府聲稱要降低仲介費,減輕外勞壓力這是不可能,」阮神父說,「他們一到機場時手上都會有一包美金,一下飛機就要繳交了,這都不在合約範圍內,」他解釋,官方所訂合約金額與事實上所付金額是不一樣的,政府規定的合約來台灣在工廠工作要付4000元美金、看護3000美金,但事實上卻是5000到6000元美金。 阮神父說,「只要把人叫到房間來,現場有勞雇雙方和雇主要求簽署相關合約,一切按合約說明錄音錄影當證據,」但出了房間門,實際上該繳的錢仍然要繳。 相較印尼和菲律賓,越南人英文能力較差,學習國語又較快,因此台灣的工作環境相對較適合越南。阿桃說,在越南大家都知道,選擇看護工作比到工廠工作穩定,可賺多一點錢,即便來到台灣工作再辛苦,為了賺錢什麼都可以忍。 即使現在有申訴專線1955,阮神父說,「地方勞政機關與仲介公司的友好關係,常是越勞無法信任官方的主因,」若勞工局立場不夠中立或不積極處理申訴案延長處理時間,仲介公司就可能在勞工局驗證前先帶回外勞,私下給予不正確資訊讓他們心生害怕而簽署文件,之後勞工局驗證時,害怕的越勞就以假口供讓自身受損。 阮神父表示,希望能將外勞全面納入外展長照服務,需要多久時間就申請多久鐘點照顧,「才能夠保障最好的長照品質,」如果越勞是在身心都不健康的狀態下照顧人,這樣如何有品質的照顧阿公阿嬤? 他認為,台灣應比照澳洲與加拿大,以健全的外展服務,需要多少時間的勞力,就付出多少薪資,也可以解決外勞仲介費收取過高問題。10407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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